制度文件|浙江农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使用,积极开发设备的新功能,促进设备的协作共用,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大型仪器设备是指单价或成套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的教学或科研仪器设备。
二、大型仪器设备要有专门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担任管理人员,有特殊要求的,操作、保管和使用人员要经专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指导和使用相关设备。
三、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运行、管理、保养、维护、开放服务等。具体职责是:(1)解决技术问题,维持仪器正常运转,培训和指导上机人员;(2)负责组织在大型仪器设备上的各项教学、科研及技术服务活动,开发新的功能,使其发挥最大效益;(3)制定有关的使用管理制度;(4)负责设备的开放共享服务。
四、大型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力求稳定,原则上不能任意调动。
五、大型仪器设备实行有偿服务。所有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教师和学生,必须提前预约方可使用。使用大型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六、大型仪器设备要建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考核制度。上机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非管理人员上机应在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
七、大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组织力量或联系厂家进行修复。对较大的故障或事故,主管人(或当事人)要及时写出报告,由实验室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故障或事故原因,查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由学院或学校执行处理。
八、大型仪器设备一律不准私自拆改或解体使用,确有需要时,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九、大型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事故及维修等资料档案。主要包括:大型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报告、合同、装箱单、操作手册、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以及事故或故障的维修维护记录。
十、根据有关规定,大型仪器设备有定期校验要求的,应按时进行,以确保其准确性和灵敏度。
二〇一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