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关于开展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总结宣传高校优秀基层党务干部,营造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决定今年开始,每年选树宣传一批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
高校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
二、遴选要求
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精通党务业务,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创新精神,善于开展党的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所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很好发挥,所在部门事业得到显著发展;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深受群众拥护。
三、遴选名额
全省高校每年遴选10名左右。本科高校每校至多2名、独立学院至多1名推荐候选对象。校内每个二级党组织至多推荐1名。
四、遴选方式
1.推荐。组织推荐与党员推荐相结合。推荐时要充分考虑党员群众的意见。党员10名以上联名也可推荐,特别优秀的经征求所在高校党委同意后,可直接纳入初选名单,不占所在单位推荐名额;
2.初选。校内遴选推荐2名。省委教育工委从候选对象中选出20个左右入围对象;
3.复选。采取网络投票与专家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教育之江”微博微信开设平台,展示入围对象事迹材料,组织全省高校师生投票遴选;组织专家组投票;
4.确定入选名单。综合网络投票与专家组评选情况,确定最终名单,并颁发证书。
五、其他
1.将初选对象在浙江教育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之江”微博微信、浙江省高校组织工作网进行宣传。在“七一”前夕,将组织“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先进事迹宣讲,并推荐作为高校党务干部讲师团成员,纳入年度教育新闻人物评选。
2.请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将推荐对象的推荐和审批表(一式3份,附电子版)于2015年12月4日前报送组织部。
联系人:侯蕊,联系电话:63741889(9291889)。
附件: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和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