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喜迎国庆,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现将相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国庆前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检查方式:各单位组织自检自查,学校组织职能部门进行重点抽查。
2、检查时间:2016年9月29日至30日。
(二)检查重点及内容
1、重点部位:实验室、教学楼、学院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锅炉房、高配房、水泵房、体育场馆、出租营业房等。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接乱拉及超负荷运行情况。
(2)治安、交通检查。安全防范制度、措施(重点部位物防、人防、技防)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检查防范工作及记录情况;假期人员值班情况。
(3)技术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大型精密仪器的存放、使用、操作流程、使用指南和安全警示标识等安全管理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化学药品安全管理检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采购、标识、储存、领用、使用和处置情况。
(5)实验有害废弃物处置检查。实验室有害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分类回收存放,不随意倾倒等情况。
二、开展假期前安全教育
各学院(部)、各部门要落实国庆前安全教育工作,在放假前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分别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一)留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各学院要全面掌握留校师生的基本情况,加强安全教育,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并配备辅导员或学院领导24小时值班。后勤保障部门要为留校师生的科研、学习和生活提供各种便利。切实加强对学生公寓、实验室的管理,注意用水、用电、实验材料的安全,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学生到水库、湖泊等野外水域游泳。
(二)师生外出安全教育
师生外出旅游等活动时,务必将安全放在首位。要求师生乘坐具有营运证、性能良好的车辆。要提前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严防踩踏、溺水、交通、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师生安全防范教育
师生要遵纪守法,不参与各类违规、违法活动;要提高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诈骗,警惕传销等;要提高意外事故防范意识,预防台风、火灾、溺水等事故。
三、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部门要从安全稳定的高度认识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假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保证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三)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及时书面报告,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确保安全。
(四)请各单位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自查结果、整改情况详细记录在《假期安全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上,于9月28日前送至保卫处综合科(A12-204)。
联系人:孙晓民 ,联系电话:63746878(9296878)
附件:《校园安全检查自查情况登记表》
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