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相关申请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正式发布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具体事宜
(一)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按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指南、申报须知、限项要求等及申请人操作手册等申报内容详见网页。具体链接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7sqsl/index.html)。
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需登录ISIS系统进行各类项目申报(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开通账号,需提供姓名、邮箱、职称等信息),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2.登录邮件已发送至各注册申请人的邮箱,已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如未收到登录邮件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统一登记后于1月20日下午5:00前将名单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3.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上午10:00,请务必在系统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注意超时则无法申报。
4.为了缓解大量申请人同时填写申请、加载成果信息等操作有可能造成的网络拥塞,请项目申请人提前在“基金委成果在线”平台添加个人成果以及团队成果。
5.申请人须认真阅读《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并逐项确认打勾,与本人申请项目无关的选项打X。申请人对照形式审查表审核完毕后签字上交至学院,由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随申请材料一并递交至科技处。
6.申请人须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编报须知》(附件2)进行经费预算填报工作。
(二)各学院事项
请各学院对照《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协助做好项目形式审查、申报的宣传、培训和材料报送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学院材料接收的截止时间。
二、申报变化
(一)项目申请须知新变化
1.新增“预算编报须知”
《项目指南》新增“预算编报须知”,以便更好地指导依托单位和申请人编报有关预算。
2.关于申请人条件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或其他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3.关于推荐意见
从2017年起,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时不再提交单位推荐意见,但需提交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二)申请书填写新要求
1.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
2.申请书填写要求变化
申请书中资金预算表增加了资金预算编制说明;申请书中个人简历部分的格式与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中的格式对应一致;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
3.申请代码
2017年,部分科学部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项目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三)限项申请新规定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四)资金预算新变化
1.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合一”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预算,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2.明确劳务费的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
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
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3.提高间接费用核定比例
500万以下20%
500—1000万元15%
1000万以上13%
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
三、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一)2017年1月15日—2017年3月10日10点前--申请人系统填报:
项目申请人务必在系统截止时间内在线递交申请材料,逾期未递交申请材料则无法申报,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注意:申请人须保证递交的申请材料为正式且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进入形式审核期后将不再退回给申请人进行正文内容的修改工作。
(二)2017年3月10日-3月13日16:00前—形式审查工作:
科技处、二级学院同步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开展形式审查工作。
(三)2017年3月14日-16日16:00前—纸质材料上交:
各学院审查正式纸质申请材料,并递交学校科技处审核盖章,逾期未交的,由学院自行负责。
四、报送材料
各学院需上报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1份(2017版),申请人、学院科研秘书须签字。
2.申请书(2017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均需原件。
3.附件材料(一式两份,须与申请书分别装订在一起):指南要求的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等附件材料(均要求原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邵丽霞,联系方式:63732747(9292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