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农林经济管理2021级博士研究生: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依据《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8〕20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以及之前考核没有通过的博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18:00-20:00,西大楼208
三、具体工作安排
1.参加考试的博士研究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博士研究生培养情况表》,5月31日前交到西大楼207。
2.考核内容:博士课程学习阶段的专业核心课内容;
3.考核方式:闭卷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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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