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现有博导学位点调整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导师提交《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简况表(博士/硕士)》(附件3)纸质版及佐证材料1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简况表、佐证材料、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注:佐证材料已在OA系统填报确认过的不需要提交。
2. 申请直接认定导师资格提交《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5)及佐证材料纸质版1式1份。
3. 调整招生学位点提交《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点调整申请表》(附件7)纸质版1式1份。(“竹资源与高效利用博导”转“农林经济管理博导”、“农业管理硕导”转“MPAcc硕导”)
4. 新增招生学位点提交《研究生指导教师新增招生学位点申请表》(附件8)纸质版1式1份。(“农业管理硕导”兼“MPAcc硕导”)
5. 请于10月12日(周五)下午4点之前将材料交至西大楼207(研究生办公室)。